四二、惨败!巴黎和会上的中国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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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9年1月,巴黎和会正式开幕了。既然中国也是战胜国之一,自然也在被邀之列,民国政府也是兴高采烈,随后便派出以外交总长陆征祥为首的专使团,成员包括驻英公使施肇基、驻美公使顾维钧、驻比公使魏宸组、南方军政府代表王正廷,另外还有驻法公使胡惟德、驻丹麦公使颜惠庆等欧美派外交家提供后援,阵容不可谓不强大。

    在临行之前,大总统徐世昌、总理钱能训与段祺瑞等人都对专使团寄以了厚望,希望能借此和会之机,取消德奥两国的在华权益、撤退各国在华军警、裁撤领事裁判权、归还租借地、关税自主等正当要求。

    美国的威尔逊总统不是在“十四条”宣言中说了吗,这将是一次公开的、和平的大会,并要组织国际联合会来维护世界公道……多好的构想,多美妙的蓝图啊!

    不仅如此,威总统还多次通过外交部门照会民国政府,希望中国在和会中与美国通力合作。既有威大总统的保证,事情岂不是好办得多。但兴奋归兴奋,国人此时却更应当施以冷水浇背、饮冰凝思……国内的和谈都这么艰难,那国际的和会又岂能一帆风顺?

    1月18日,巴黎和会正式开幕,会议公推法国总理克里孟梭为主席,美国国务卿兰辛、英国首相劳合·乔治、意大利总理奥兰多、日本侯爵西园寺四人为副主席;另外,由英美法意日五国各派代表2人组成十人委员会,作为和会的审议和决策机构。至于大会的代表名额,也是按大中小来区分:大国5席、中小国1至3席……中国分了2席。

    当中国代表满心盼望和会能处理“撤军、关税自主”等正当要求时,那些大国却说此等要求与和会无关,须另开会议再议。1月27日,当五大国在讨论德国的海外殖民地处置问题时,日本突然提出要承袭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并坚决主张不把山东问题划入讨论议题,意图由日本独占原德国的权益。

    由于这个问题涉及到中国,“十人会”便临时通知中国代表前来陈述意见。陆征祥等人得知后十分诧异,因为日本曾经多次表示要将青岛还给中国,何以突然出尔反尔,要独占原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呢?

    说起山东问题,此事却说来话长。早在1897年,山东曹州发生了一件教案,两名德国传教士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士给打死,结果德皇威廉二世立刻点派远东舰队,杀气腾腾的直奔山东半岛,一上来,二话没说便把胶州湾一带占住,随后又借口教案问题强迫清廷签订了《中德胶澳租借条约》,德国由此获得了租借胶州湾99年、胶济铁路的铺设权及其铁道沿线30里内的矿产开发权等项权利,山东也就成为了德国的势力范围。

    一战爆发后,日本借口对德宣战,一举夺下由德国人经营了近20年的青岛和胶济铁路,俨然以新主人自居。在洪宪帝制前,日本突然抛出“二十一条”,并以决裂的姿态逼迫袁世凯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所有权益。此事一经公开,举国哗然,世界为之惊诧,但此时因为欧战正酣,英、法、意三国为争取日本的支持,竟然私下达成谅解。“二十一条”中的山东问题条款及其英、法、意三国与日本私下达成的谅解,便是日本代表提出继承德国权益的重要理由。因此,在日本抛出此论调后,英、法、意三国自知心中有鬼,也就缄口不言,不肯因为中国而开罪日本,唯独美国代表对日本企图独霸中国的阴谋表示不满(他们乃是竞争对手),还肯“仗义执言”,为中国说几句好话。

    中国代表原本对和会极其乐观,未曾想到会有“山东问题”这一麻烦事,一时也慌了手脚。细论起来,日本若提“二十一条”,中国代表尚有“情势逼迫”之理由相抗辩,但看到英法意三国与日本的私下谅解,却是惊诧莫名,因为这显然是秘密外交,与威尔逊总统说的公开外交相悖嘛!

    日本代表自以为有英法等国的默许,继承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自然不再话下,他们在听了中国代表对抗抗辩后,反含讥带讽的说,日本为铲除德国势力出力不少,牺牲甚大,中国又做过什么呢?不过派几个工役、挖几条战壕、运几斗粮食,如何能与日本的贡献相提并论?如今德奥租界尽已归还,中国所得利益已经不小,如何还要争回青岛,岂不是自不量力,妄加请求?不睬也罢!

    在美国代表的转圜下,十人会再次休会,并允中国代表另定时间陈述理由。事实上,在来巴黎之前,陆征祥曾在日本做过短暂停留并拜会了日本外相内田康哉,内田当时也表示,要按之前的声明将山东权益交还中国,唯照法律手续须等日本向德国取得后,再行交还中国云云。但这次和会后,日本代表绝口不提交还一事,唯独坚持要占有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这才让陆征祥感到事态严重,不容小觑。

    随后,陆总长便召集专使团代表会议,讨论问题的解决办法。经商议,代表们决定由顾维钧出任主陈述人,向“十人会”表明中方态度和抗辩理由。顾维钧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师从美国著名法学教授古德诺并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后被当时的内阁总理唐绍仪所赏识并当上了唐家的乘龙快婿。在专使团中,顾维钧虽然是最年青的一位,但其口才和外文水平却是最为一流,因此由他出任主陈述人最为合适。

    在经过精心的准备后,顾维钧在随后的会议中分别就山东的历史、人种、宗教、风俗、文化等诸多方面阐述了中国应当无条件的直接收回德国在山东权益的要求。在会上,顾维钧与日本代表牧野展开了一场舌战,牧野最后被驳得哑口无言,“十人会”也认为顾维钧的抗辩理由甚有说服力,形势开始变得对中国有利。

    这时,日本代表便抛出“西原借款”中的“济顺高徐铁路借款合同”的换文,上面清清楚楚的记着北京政府代表章宗祥的回复,称“中国政府对于日本上列之建议,欣然同意”几个大字。

    历史的真相,往往就在于细节的推敲。这个“济顺高徐铁路借款合同”的换文到底是怎么回事?日本又有什么建议?章代表为什么会“欣然同意”?

    这还得从胶济铁路说起。当年德国人强租了胶州湾后,便在这里建起了一个新兴城市即青岛,但是,德国人的胃口不仅仅限于胶州湾而是要将山东划为它的利益范围,这其中最重要的举措便是修建了一条从青岛到济南的铁路。有人说,有德国佬帮我们修铁路,那不是好事嘛!为什么我们要反对?

    各位,在弱肉强食的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不要说德国人来到山东纯粹是强盗行为,就是一般的外国资本在中国投资也总是附带有各种政治条件的,这胶济铁路是德国人投资修建不假,但整个铁路的路权及其沿线的矿产开发权等也被德国人攫取,这种投资可就不仅仅是投资了。打个比方来说,胶济铁路在中国的领土上,但中国要想用这条路运兵的话,那得德国人同意才行,否则的话,门都没有……因为铁路的管理人员乃至沿线的治安,都控制在德国人的手里啊!你说气人不气人?

    前面赶走了一只饿狼,后来又来了头恶虎,日本人把德国人打跑了,那他们就心想,既然和尚摸得,为什么我就摸不得呢?中国人既然可以忍受德国的特权,那就理应忍受日本的特权嘛!所以,和会上的日本代表便是这样的逻辑,他们反觉得中国人真是不可理喻呢。

    但从国际法的角度上来说,德国被赶跑乃至战败了,之前签订的《中德胶澳租借条约》实际上是归于无效,而日本想继承德国的权益的话须重新签订条约,否则便为非法。即便是日本在“二十一条”中胁迫中国承认日本继承了德国的所有权益,但中日之间的条约何在呢?还是没有直接的法理依据嘛!再说了,日本在出兵前便声称自己是代中国出兵,日后应将青岛及相关权益还给中国,如何能自食其言呢?

    所以,日本人就设下了一个小圈套,这便是“济顺高徐铁路借款合同”。从表面上看,中国政府是向日本兴业银行、台湾银行、朝鲜银行借款两千万日元,以建造济南到顺德及高密至徐州的两条支线。在谈判过程中,中方提出胶济铁路沿线的日军撤至青岛,而日本则提出撤走是可以的,但须留下一小部分在济南,其他全部调集到青岛;胶济铁路沿线的治安由中国负责,但巡警本部等处须聘用日本人;待胶济铁路确定归属后,改由中日合办。

    当时主持此事的段祺瑞内阁觉得日本人提供的借款还算优惠,而且又答应将胶济铁路沿线的日军撤回青岛(之前铁路和青岛均由德国人控制),这岂不是一件一举两得的好事吗?虽说青岛仍旧被日本人控制,但他们也声明过,等战争结束就会归还的,所以这才有了章宗祥“欣然同意”的回复。

    但段祺瑞这些人没有想到的是,日本人其实是以借款撤军为诱饵,以换取中国在正式文件上对日本占领青岛并进而继承德国权益的默许……你既然“欣然同意”了日军从胶济铁路撤回到青岛,那不就是说明他们控制青岛是得到中方正式文件的认可了吗?尽管之前日本在事实上是已经控制了青岛和胶济铁路,但毕竟没有被中方正式、直接的承认过,这下好,中方算是被日本人下了套了……这小日本可真够阴险的。

    这下好,美国代表也没法再帮中国说话了,在他们提出将德国在山东的权益交给国际共管的要求被日方拒绝后,美方代表的立场也开始软化,反过来劝说中国接受现实。这时,意大利总理奥兰多因对阜姆领土的要求没能得到满足并愤而退会,日本也趁机施加压力,声称山东问题如果不能满意解决的话,日方也将步意大利的后尘,退出和会。

    在日方的威胁下,英、美、法三国代表慌了手脚,因为意、日同时退出的话,巴黎和会势必以失败而告终,如此一来,他们试图利用这次和会瓜分并划定世界新秩序的计划将全部破产,这可不是他们愿意看到的。由此,这些寡头们决定向日本让步,至于中国的利益,那就不是他们考虑的范围了。

    4月22日,英、美、法三国巨头将陆征祥和顾维钧请来,将他们与日方达成共识的方案公布。美国总统威尔逊先是埋怨中方先有1915年的“二十一条”、后又有1918年“欣然同意”的换文,这下没法帮忙了;接着又劝说中方接受他们的“最佳方案”:“日本获得胶州租借地和中德条约所规定的全部权益,然后日本将租借地归还中国,但归还之后仍旧享有全部经济权利,包括胶济铁路在内。”

    当顾维钧反驳说1915年的条约乃是胁迫所致,而1918年的换文是根据前约而来时,威尔逊不以为然的反问:“前约虽然是胁迫,但日本在后约中并未强迫,为何又‘欣然同意’呢?”顾维钧一时语塞……这该死的小日本不但敢于威逼胁迫,而且他们的利诱也很强大啊。当时就是为了贪图那两千万的借款,这才饮鸩止渴的!

    这时英国首相劳合·乔治也过来帮腔,问中国到底是愿意接受这个“最佳方案”呢,还是愿意遵守之前的中日密约。当陆征祥和顾维钧表示这两个方案都无法接受时,威尔逊又打起了太极拳,称此事不好解决,不如等成立了国联之后再做打算,此次和会就按最佳方案算了。劳合·乔治和法国总理克里孟梭也随声附和,他们自知心中有愧,未等中方代表再做申辩便匆匆宣布散会,跑了。

    弄了半天,一向被认为是光明正大的“国际大好人”威尔逊威大总统,原来也是个银样蜡枪头……“威大炮”是也!

    4月30日,在没有经过中国代表同意的情况下,巴黎和会最高机构对山东问题做出最后裁决,承认了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的一切权益(即《凡尔赛和约》的第156、157、158条)。至于日本须将山东权益交还中国的问题,日方只肯做口头承诺而反对在和约中明文规定,因此这三个条款对中国是极其不利的。

    中方代表在得知这一最后裁决后,在5月4日向和会提出了强烈抗议:“三国会议为了维持和会不至破裂,竟然以中国为殉葬品。中国的命运因为渐入国联的缘故,反而要成为国联的利益交换品。这种不信不义的处置,实在万难承认!”

    但是,列强们对中方的抗议置若罔闻,他们仍旧在5月6日按照原计划公布了《凡尔赛和约》,由于当时加入新成立的国联必须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这意味着中国必须在二难中做出选择:要加入国联的话,就必须签字;不签字就不能加入国联。由此,中国在此次巴黎和约上的外交,已经宣告完全失败。

    至为荒唐的是,作为战胜国的中国,在标榜“公理、正义”的和会上竟然被以战败国对待,真是在国人头上狠狠的浇了一盆凉水。咱们中国人的这个心啊,这次真的是很受伤,哇凉哇凉啊……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国际公理”?

    说一千道一万,中国外交在巴黎和会的惨败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和会仍旧凭战力,公理岂能敌强权?”

    所谓“弱国无外交”,一个国家在谈判桌上声音的大小,往往是由其拳头软硬来决定的,你一个穷国弱国小国,就算你喊破了喉咙,又有谁会理你呢?

    在得知中国外交失败后,《新青年》的主编陈独秀发表了一篇名叫《两个和会都无用》的短文:“上海的和会,两方都重在党派的权利,什么裁兵废督,不过说说好听、做做面子,实际上他们哪里办得了。巴黎的和会,各国都重在本国的权利,什么公理,什么永久和平,什么威尔逊总统的十四条宣言,即成了一文不值的空话。”说到最后,陈先生不免叹道:“这两个分赃会议,与世界永久和平、人类真正幸福,隔得不止十万八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