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分卷 二百七十八章 割麦小王子王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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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老胡叔你看那个是不是王大龙,我看那个身形像他,你瞧瞧是不是的?”

    走在星麦地的前面,林凯拉着老胡叔的手臂,指着远处麦田里面一个肥肥胖胖的身影说道。

    “哎你还别说,我看那样子也是,就是有点……快,割麦子有点快啊他,我看这样子,他起码要比普通人割麦子的速度快一倍。”

    老胡叔虚咪着眼睛看向麦田里面林凯指着的那个身影,果真还真的像是王大龙,就是唯一有一点让老胡叔觉得不像是王大龙的,就是割麦子的速度非常快,看上去有些不像是王大龙的作风。

    “咱们走近点看看,走!”

    林凯微微一笑,既然都马上要离开了,那不如就走近点去看看,到底是不是王大龙,反正不管那个身影林凯有没有看错,至少现在林凯能够确认,王大龙就是在这块麦地里面。

    “王大龙!王大龙!”

    走到了近处,林凯终于确定,那个身影的的确确就是王大龙,就是不知道发的什么疯,竟然这么卖力的割麦子,周围的人几乎是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与王大龙相比的。

    “哎呀,这不是林凯还有老胡叔吗?咋了你们来这里干什么啊?”

    林凯的声音似乎是有些小了,不远处的王大龙并没有听见,还是在专心注注的割麦子,不过有一个距离林凯比较近的妇人从麦地里面站起身来,不断在林凯还有老胡叔两个人的身上打量。

    “我啊,我来找王大龙。”

    林凯点点头,指着妇人身后不远处的王大龙,表示自己要来找王大龙。

    “这可不行啊,王大龙现在可是我们这里割麦子最快的一个,你要是把他喊走了啊,恐怕咱们这些割麦子的都没动力了,你找他是有什么急事吗?林凯你看看啊,麦地现在已经即将割完了,只要这块麦地割完就可以继续进行下一块麦地里,你看……能不能等一等?”

    妇人转过身去看了一眼身后的王大龙,然后再度看着林凯的眼睛,露出几分为难之色,现在确实是有些难办,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林凯绝对算是王大龙最好的朋友,这个村子里面的人全部都能看出来,可是现在割麦子确确实实是需要王大龙来起到带头作用的,这下子让她有些难办了。

    “这个……算了算了,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不急不急,那就让王大龙继续干会吧,等会这个星麦地割完了,我再找他。”

    林凯迟疑了一会,最终还是挥挥手,带着老胡叔往回走,准备离开,只能等王大龙割完星麦地了。

    “老胡叔,现在星麦地的麦子已经所剩不多了了,咱们要不要也上去帮一把,反正我马上也要离开了,但是……”

    林凯和老胡叔站在星麦地的边缘地带,这里已经是在山体的边缘,距离割麦子那里已经有些距离了。

    “但是什么,林凯你说说看,看看我能不能帮到你什么?”

    老胡叔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明明一直好好的啊,林凯怎么就突然有些发愁了,到底是因为什么事情呢。

    “不是不是,不是什么难事,我就是有些担心,老胡叔你看啊,现在天还早,距离天黑回村恐怕还有三四个小时左右,但是星麦地马上割完了,割麦子的速度完全超过了预期的程度,如果说割完星麦地之后人们就跑去月麦地割麦子发现那里的麦子已经割完了的话,到时候会不会很麻烦,现在所有尊老都去召开尊老会议,还有野蛮大叔也去了,现在这里权利最大的应该也就是你老胡叔了,到时候你会不会有些难办呢,我在想到时候应该要怎么办。”

    林凯挥了挥手,表示自己并不是有什么难事,完全就是因为有些担心,之后要怎么解释,还有些担心老虎石到时候会不会有些难办。

    “这个啊,林凯你就放心好了,绝对不会发生你想象的那种事情的,为什么呢,因为星麦地原计划就是后天晚上割完的,但是现在不知道怎么回事,提前完成了,那么村民们割完这片星麦地,必然就会利用这些时间休息休息,就算不休息两天,休息一天也是起码的,放心吧,等明天或者后天他们开始割月麦地的麦子的时候,尊老会议就已经召开完毕了,不管怎么样,也不管到底有没有讨论出结果,到时候尊老们一定会给村民们一个交代的,所以你就不用担心我了,等会星麦地的麦子割完,你就直接找个借口带着王大龙离开就行了,放心吧。”

    老胡叔眼珠子转了转,把这些事情全部都给理清楚,最后确认,林凯的这些担心完全是没有必要的,不过林凯毕竟不是秋木村的人,不了解这些规矩也是很正常的,所以老胡叔也就不多说什么,直接给讲清楚就完事了。

    “好的,那咱们俩个找把镰刀也到那里去割麦子干活吧,毕竟别人都在那里干活呢,咱们两个站在这里也不好意思,虽然说我们算是跟着尊老们去开会的,但是毕竟我们没有进入会议,所以我们还是不要在这里干看着了。”

    林凯拽着老胡叔的肩膀,缓缓说道,不过说话也确实是在理的。

    “好,那咱们也过去割麦子,争取能够早一点把麦子割完,到时候也就能够休息一两天了,虽然你们要走,但是我也还是想要休息休息啊。”

    老胡叔看着湛蓝的天空感叹道,不管外物变化怎么样,自己一定不能改变,自己一定要做自己想要做的,比如现在自己就想要安安静静的休息,那么现在就好好干,等干完活也就可以好好休息了。

    “哎,老胡叔林凯你们也来割麦子啊,你们不是跟着尊老们去办事去了嘛?”

    老胡叔捂着镰刀刚走近麦地,就有一位矮矮的黑老头拦住了他,冷嘲热讽的说道。

    “对啊,我们刚刚还真的就是跟着尊老到尊老大厅那里去准备开会的,正巧现在回来准备割麦子遇到你了,好巧啊。”

    看着这个老头的找事,老胡叔就将计就计,既然现在这个老头想要拿尊老说事,那就让他说!

    “不错不错,竟然还能在尊老手底下干活,不过既然你们在尊老手底下干活,还需要来这里干活吗?我觉得不用啊,我觉得这种脏活累活不应该是你们两个人应该干的啊。”

    眼看着老胡叔的反击,老头立马换了个角度,更加刁钻的角度来为难林凯老胡叔。

    “可恶,这个烦人的家伙。”

    看着面前的老头吃,林凯咬咬牙,略有几分不高兴。

    看完平台的通知以后,我们就和王师傅找旁边的商家调取了监控。然后发给了平台。希望能帮王师傅把账号解封。但是客服的回复却是:这个通不过,不承认。最终自己还是被扣了钱。王师傅表示:自己每天都是风里来雨里去赚一些辛苦钱。这一次派上了这么一个轻松的好活,没想到等自己的却是一个这么大大的麻烦。心里也是非常的委屈。

    在周老板的帮助下,给王师傅提供了视频,也包含了他当时取餐和拿餐的视频,照片都有。让王师傅再次进行了申诉。而再次申诉,平台还是回复不通过。客服判定刷单的依据是:王师傅的送餐没有正常的线路图,正常的小票。另外就是没有任何的通话记录。所以综合这些情况平台可能判断是刷单行为。

    的一袋流浪,一扎久违的不知。当旅行的你开始背起它行走时,你就注定有了不同于乐于安静寂寞的人那样娴静的心理。因为通常是旅行给了你奔波的享受感,给了你流浪的超越感。而青春,究竟只是深掩于那些享受感和超越感之外的。

    青春只是在旅行的时候才会有光彩的。什么是读万卷书,什么又是行万里路?当你真正这样履行了的时候,当你真正的坐拥万卷书曲行万里路的时候,你便会知道,那个曾经幼稚的你其实已经远去,因为青春来了。

    在古人的想象意境里,他们似乎是很喜欢旅行的,这或多或少的可以从某些古老的文字里读出来。然而,旅行归旅行,我们终究是这样美其名曰的。古人真正的旅行想必不是好过的,我们更多的时候可以现实地称之为“流浪的旅行”更为贴切些。

    那个高傲的不能自已的李太白曾经也是在面壁读书的,他有没有读过万卷的诗书我们是不知道的,我们只知道那个诗人是很聪明的,他有着诗仙的称谓。所以他甚至是自己在叫嚣着,他已经读过一万卷书了。也正是这样的叫嚣才使的青春年少的他“仗剑去国,辞亲远行”的信念变得那么豪情万丈起来。难怪,以他的性格,唱起“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诗句出来,这又是多么顺理成章的事情啊。

    稍后而来的杜子美,是没有李太白那种浪漫和潇洒的。我在想那个杜子美一定是太过忧心的了,他将所有过目的诗书都读得太过透彻,以至于在他心里是容不得哪怕一点的不如意之事。所以当他在看到昔日那个汪洋恣肆的大唐王朝由盛转衰之时,杜大诗人会是痛心的那么久,那么深。杜诗人在青春年少的时候也是走过很多山河风光的,年少的诗人也曾留下了自己绝美的妙语佳音在那片温情灿烂的土地上;实际上,杜诗人在整个颠沛流离的半生里都是在流浪的旅行里度过的。或许诗人在流浪的时候是看过诗书的,文人样的他也是需要引经据典的,偶尔借古籍发泄或感叹是诗人的特长:又或许,诗人也未曾看过诗书,他更善于用自己独特的文字去安慰自己洗涤他人。因而杜大诗人的诗不仅仅是流浪的诗,更是历史里的诗!

    青春来的和走的履程便是如此巧妙又如此奇异的和流浪粘在一起,和旅行粘在一起,和书粘在一起。我有太多时候总将自己也归纳在那旅行和书里了。只是在那旅行和书里,我找不到李太白,也找不到杜子美。

    我在顾及自己的青春与流浪的关系时,时常是糊涂的。我的流浪不是由我做主,我的青春也是在偏离该有的旅途。

    我想,在很多时候的很多地点,我的青春都是在流浪的,在做无意义的流浪。因为很多时候,我自己也不清楚,到底何谓流浪,又何谓安稳。也许流浪久了的习惯叫做安稳,也许,安稳久了的习惯它也叫做流浪。

    行走在建设一路苍老的香樟街头,很容易忘却此一年模糊的时刻。就仿佛这座城市的四月和五月的变换是和我无关的,我只是四月的乞儿,五月的弃儿。四月没有阳光,五月没有雨水。流浪不走,青春也不光临。

    我很喜欢独自行走在这座城市的街头。街头有比巷尾发生更多事情的可能,让人可以记住,其实流浪才是这座城市的主调。

    我也喜欢那种略带清冷的漂泊感,那种清晨的黄叶从枝上旋转落下的瞬间。叶子,大树,不骄不躁,似乎所有的清冷都是零落的叶子弥散开来的。很多人知道,那不是叶子的弥散,我也知道。

    你可以去放松那种漂泊,当然你也可以去压迫那种漂泊。这个世界的轻松和压迫的感觉都是属于你一个人的,无论众寡。一群人的时候,你可以去流浪,当然一个人的时候,你也可以去品味诗书。

    青春便是这样,既是悄悄又是公开的与流浪扯上了关系,与诗书扯上了关系。

    旅行在这个四月里扮演的角色是绿色的,四月里有那么多的绿色都纤薄的渲染在旅行的青彩里。四月的青春因此也染上了带有希望的绿色,很喜欢在那种有绿的希望的光里,执一页白旧的书纸,看漆黑的文字,褶皱的卷角,一圈又一圈。

    书卷很多时候是多情的,比青春还要多情。虽晨昏忧乐,足以旦夕相亲。

    书卷的多情又似乎是有些寡姓的,有些薄情的味道,在很多时候,我只是一个人傻傻地看着书。我不知道书卷里那些我并不可以参透了的与流浪与青春与旅行相关的有些暖有些冷的固执文字它们到底是由何处而来的。文字是在冷的书卷里,是在热的人的心里。

    在很多年前的某个午后,我曾反复于闷热的环境里读一本书,那是没有目的没有心情的在读;然后很多年后,当我再次看到那本书时,我没有记起与那本书有关的一点东西;我只知道,我有一肚子的苦水都撒在那本书之外的记忆里了。

    闭门读书的感觉毕竟不是友好的,那就好像是一个顽固的人与整个世界为敌一样。一般闭门读书的人也都是些苦读有恒之人,譬如匡衡,譬如孙敬。他们的青春在很大程度上是沦落于虚掩的门庭之内的。

    那个匡衡据说还是凿壁借光的,我无法想象得出在这样一种苦闷环境里成长的人,他会有什么样的心理去面对他成名之后的旅途。或许啊,匡衡日后的旅途里便只有“书”了;这该是多么悲哀的事情哪。

    青春,旅行,还有诗书就这样莫名的牵扯到一起了。我在安静的时候爱去思索这些已经在我生命里过去了很久的东西,它们就如残留的烟云般,有些许张扬,有些许幻想,有些许安逸;可它们又都是彻底飘浮远了的,在我去留无意之时,在我宠辱不惊之时;它们又总是轻巧乖张的在吸引那个早已抛却了淡淡风情的我。

    青春已经远了,我早已听君诉说;旅行已经远了,我也在浅偿辄止的浮图里看明;我现在留有的也只是那一卷卷犹记在心里的寂寞诗书。

    想想李太白,想想杜子美,我觉得他们总是过去了的那么久远。然而,他们毕竟还是留给过我们诗书留给过我们无限的河山风景的。我看不到他们的芳华青春,我只知道,那些流传了千年的辉煌诗篇和浓浓的诗情画意。

    我爱读李太白的诗歌,当然我也喜读杜子美的诗歌。在传统的审美价值里李太白和杜子美的诗歌都是不分伯仲的。李太白有李太白的高远飘逸,杜子美有杜子美的沉郁深刻。所有的爱读书之人想必也不会将他们区分的多透彻,然而,我在看待他们的诗歌作品时仍是不免要加上所谓的“旅行”一词去区分的。

    记得杜子美在一首诗里唱得好,说“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他还在另外一首诗里这样说到“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而从这大概就可以区分出吧,一位诗人的品格,一种诗风的特色。大诗人在用一种我们每个普通人都可以领悟到的意境书写诗词,那是他青春岁月里最张扬最芳华的句子。

    可到底,千年后的我们,不是大诗人,也没有大诗人该有的那种敏捷才思,善感多愁;我们只是一个个普通的人,普通到有时候我们甚至连各自芳华的青春过往都不能记忆完全的人。

    我们的青春最终是过去了的,我们却也不可以记忆完全;有些故事的发展便是这样玩笑,没有答案,也永远找不出答案。

    青春有时候不与时间相关,只与地点相关,只与合适的时间和适合的人相关。譬如说,生长在青春芳华里的那些短暂的记忆,短暂的风景,短暂的路人。

    在很多个偶然的命运轮回里,我们其实什么都做不了的。就好像,我们写不出那些优美的诗歌来,我们也做不出类似匡衡那样的圣贤做出的圣贤之事来。我们可以做的或许只是,品读一本书,行进一段旅游。然而就是这些个简单而古朴的事情,我们却在用一生的光景去履行。

    我们是在年轻的时候开始履行那些我们钟爱不已的风景,我们是在弱不禁风的一天天里学会的。我们开始读书,我们开始旅行,最后我们开始用读书和旅行去记录我们曾经最珍爱的--青春!

    关于青春的3000字作文二:

    青春,笔画十七画,广泛指青年时代壮丽的时光;也用于比喻百年老厂恢复了青春;指少年、青年人的年龄;春天草木茂盛呈青葱色,所以春天称青春。

    我不想用华丽的词藻去描写青春,也不会用多彩的画笔描绘青春。

    青春是人生中最美丽的一道风景,是一生中最真切的回忆。青春一定是像五月的朝阳,充满活力;也一定像破土的新芽,充满生机,更像欢腾的小溪,流淌着我们的欢乐。青春是炽热的火炬,青春是璀璨的夜空,在青春漫长的季节里,我们一直努力地向前奔跑。

    此时的我们,正处于这娇嫩如花骨朵一般的年纪,眉目之间都带着涉世未深的天真。干净而纯粹的笑容间,流露出年少的纯真无邪;有时我们故作沉思,仿佛看透这个世界一般,但那眉宇间的稚嫩,终究无法和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的人相比。

    这时候的我们,爱追逐灿烂的太阳;爱探索大自然的奥秘;爱幻想外星人和飞碟的神奇;爱金庸、三毛的着作;但我们更爱憧憬明天,更爱向往未来。年轻的我们,心中都藏着一个玫瑰色的梦;年轻的我们都学会潇洒地走,给青春留下壮丽的日出。

    但我们还是太过于青涩,曾经开口说出的某些话往往都不曾经过大脑;我们还是太过于幼稚,不停的抱怨着自己曾经看过的动漫是多么的脑残,但一到放假依旧看的乐此不疲;我们还是太过于善良,基本上属于在街上走一圈,身上所有的零钱都能贡献给路边乞丐的类型。

    我们口中叫喊着青春是又来挥霍的,所以我们娇纵放肆,但我们却又开始向往成熟。

    就自己而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爱上那苦涩的滋味的?是从何时起,将最爱的奶茶换成甜腻的摩卡,再换成充满奶香的拿铁,现在,我开始爱上了那香浓醇滑的Espresso。尽管18岁以下尽量不要饮用或是少饮用,因为它的副作用为摄取过多的咖啡因,容易发生耳鸣心肌亢进,但我依旧喜欢那无法言语的苦涩。

    记得有人问过,为何你如此爱着难喝的咖啡?我笑了笑,Espresso的作用和其他咖啡一样,无非就是用苦涩的滋味提提神,但它的效果更强;但在你失败时,落魄时,无助时,Espresso无法言语的苦涩,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让你认清这个世界的阴暗与丑陋。提问的人是朋友的哥哥,你能够想象他那时看我的眼神,他的眼里充满了无数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的惊奇,不解以及……愤怒。

    浮生阡陌,即便我们正处在最美的年纪,终究也只是过客。

    看着现在的孩子,那份纯真已不再拥有,他们的眼里充斥着的是所谓的叛逆与不羁。

    浅栗色梨花卷与各式各样的美瞳流行于校园中时,有谁还记得那属于东方古典美人的黑发黑眸;小脚校裤充斥在校道上时,有时还记得那遭我们嫌弃却依旧觉得舒服的校服;苹果绿的腮红成为潮流时,有时还记得那抹优雅的桃红色……

    人人都会经历恋爱、结婚、生子的过程,或早或晚的区别。

    现在的孩子,硬将这个过程提早了近十年。看到了多少个12、3岁的孩子,手里抱着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奶娃娃。每每看到此情此景,我总会叹息,人生苦短,何必如此折磨自己。也许你再等等,等到你十八岁的时候,会出现一个比现在更好的男生,他会比现在这个百倍的疼你、爱你、哄你,不会让你受一点委屈,更不会让你像现在这样,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街上,还要饱受世人的眼光。

    没有人永远十七岁,但永远有人十七岁。

    我常常在思索我们的青春,它真是一个奇形怪状的玩意儿,短短的身子偏偏拖了一个长长的尾巴,像翅膀一样招摇着,久久不肯离去。十七岁时青春的尾巴,短暂而灰败;像一首钢琴曲的最后一个音符那样,无论用上多么高亢的调,结局都是消失与离开。

    十七岁的故事,总是在晴朗的天气里,用最欢乐的口气开头,就好像讲故事的人,真的不知道,结局会有多忧伤似的。

    我们年轻,不必深沉的感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我们年轻,可以放声高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们笑靥如花,看花开花落逐流水;我们温情满怀,看月缺月圆逝无声。当残花枯瘦黄叶堆积,我们依然能在逝去的芬芳里一展青春的气息,抑或在红日西下霞满天的傍晚,执伊人之手,在高高傲立的山峰,看时光从头顶缓缓滑过,这不是挥霍,而是在感受青春的缤纷。

    时间太瘦,指缝太宽,青春总是不经意的从我的指缝间溜走,伸手紧握,抓住的只是空气。

    在布满藤蔓的围墙上,青春缓慢的攀行,回头下望,是散落一地的音符,被记忆沉吟着辗过,又被风卷起。天高云淡,仅有几缕羽白的丝云,在天空中游走,把青春的沉淀塞进时间的罅隙,时间卷起所有太过纯净的美好,却平淡如白开水。

    人生一世,白云悠悠,漂走的事多少沧桑与眼泪;人生苦短,汗泪流尽,沉淀的又是多少往事与回忆。

    青春终将散场,唯独记忆永垂不朽。

    收起